2009年7月31日星期五

消费

有些人在工作的态度是多做多错,不做就不错,常常把自己困在城堡里,只做“份内”事,却不积极进取,多了解其他方面的运作和情况。他们的观念是,我只做好我认为应该做的东西就可以了,其他东西就大耍太极,不然就推来推去,务求“钱多、事少、回家早”。

有些人就希望可以多了解,多学习在工作以外的东西,这样处理项目时会比较顺利,因为了解的东西比较多,兼顾到的层面也比较广。可是,要不这样的人得到老板的特别赏识,托付重任来做领导。不然这样的人就是给人一种感觉是到处踩场,四处结怨的人。多了解有问题吗?多做有坏处吗?没有,可是老板不喜欢,因为觉得你多事。

有些人就像密探那样,处事诡秘,行踪莫测,负责处理台底下的大小事情。这样的人表面轻松写意,其实内里绞尽脑汁,往往吃力不讨好,好事不出门,坏事传千里。你看过007詹士邦上报纸的吗?没有是吧。

这样,身为老板上司,就得要有双明亮的双眼和清醒的思维,手下人才要各安其职,务必发挥所长,给公司带来长远利益。可是往往就是,那些耍手段的人通常得到许多利益,而默默在做的人就被忽略,或以为已经满足于现状,可以暂时不管。当人才要走了,或是重要人物要走了,才来力求人家留下来,才来升职加薪,会不会已经为时已晚?

在每个人心底,对人、对事都有个最低消费标准和最高消费标准。就比方,要打这份工,最起码是来到公司上班,虽然多么不愿意和意兴阑珊。这是最起码要付出的“代价”,就像做交易,你出个价钱,买个货品回来。如果一样东西的价值,已经超出了你所能够负担的价格,不管多么喜欢,不管多么留恋,你还是会放手。毕竟,你负担不来啊。

所以,虽然我在这里老大不愿意,可是还没有达到我必须彻底放弃的阶段。我还是得继续浮沉,直到漂流到一座好码头可以上岸为止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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